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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登录入口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48,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登录入口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132,274.12 93,000.00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医药行业是重点发展也是严格监管的产业,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商业化策略、产品价格等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入,“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推出,医药行业的药品研发、注册、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招标价格等均受到了重大影响,国内医药企业短期内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较好地适应政策调整变化,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受市场供需结构变化、专利药专利到期后仿制药大批出现、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国际市场剧烈变化、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产品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控,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从药品采购及支付端对药品采购、报销支付进行更为严格的管控,药品降价压力明显,如未来药品进一步降价,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各国监管部门均已恢复公司缬沙坦相关产品的出口上市销售资格,但缬沙坦杂质事件仍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因缬沙坦杂质事件收到山德士提起的仲裁及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赔偿。由于仲裁案件及集体诉讼尚无实质性进展,仲裁及集体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范围包括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境外国家或区域。虽然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国内市场,国内制剂及原料药销售显著增长,但目前公司50%以上的营业收入仍来自于境外,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以外币形式从美国等地采购。一旦结算货币相对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的采购成本及海外销售造成影响,进一步对公司整体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原料药的原材料主要为化工原料,制剂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料药。受环保趋严和国际油价波动等影响,近年来化工原料及原料药价格均有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的原料成本占该项业务成本的比例在63%以上,制剂业务的原料成本占比在75%以上。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适当增加原材料的采购量并增加部分原料药产量,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或供应出现紧张,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是国家环保、安全监管要求较高的行业,国家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医药行业的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医药制造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的压力增大。医药行业的环保安全对技术和投入均有较高的要求,要求企业从调整产品结构、改进工艺、精细化管理等多个领域着手。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个生产基地均建立基于国际标准能力的EHS管理体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政策和法规的要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公司持续增加安全、环保支出,并根据环保政策及时调整,对现有设备、工艺进行更新优化。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因设备或工艺不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或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环保、安全事故的风险。

  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储备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均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制定了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能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但若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销售推广、实施进度、相关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实施过程中产生市场前景不明、技术保障不足等情况,将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和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4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76

  普霖强生 指 Prinjohnson BioPharm Inc.,普霖强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海美国控股子公司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卫健委 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制剂 指 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原研药 指 具有原创性的新药,通常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

  药物一致性评价 指 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品能够一致,临床上与原研药品可以相互替代

  带量采购 指 在招标公告中,会公示所需的采购量,投标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生产能力

  “4+7”试点 指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质押股份(股)

  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其他 10,162,821 0.69 - -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207,184 0.55 - -

  10 国泰基金-农业银行-国泰蓝筹价值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8,000,000 0.54 - -

  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368,877,93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88%,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陈保华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总裁,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华海药业有限总经理,华海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总裁;现任华海药业董事、总裁。

  发行人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主要产品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代码:C271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代码:C2720)等。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球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全球医药市场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根据国际权威医药咨询机构IQVIA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药品支出大约为1.4万亿美元。2022-2026年期间,预计全球药品市场将以3%-6%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到2026年全球药品支出预计将达到近1.8万亿美元。其中,新兴市场未来5年药品支出复合增长率为5%-8%,略高于发达市场的2%-5%。

  全球药品市场规模及增速目前具有较为显著的地区差异。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占很大的市场份额,但增速有所下降。随着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不断发展、国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和医疗可及性的提高,预计未来5年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将是全球医药行业增长的关键驱动力,其中中国市场是新兴市场的主力。

  由于经济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促使需求不断释放,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年提升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我国居民对健康问题日益重视,医疗卫生费用支出稳步上升。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我国医疗卫生支出总额由2014年的3.5万亿元快速增长到2021年的7.5万亿元。根据IQVIA统计,2021年,我国药品支出达1,690亿美元,相比2011年的680亿美元增长超1,000亿美元。未来5年,受创新药上市数量和用量增加驱动,我国药品支出将以3.8%的复合增长率增长,5年支出累计增加35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2,050亿美元。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提升也带动了国内医药行业快速增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12年至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7,338亿元增长至29,28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8%。

  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2020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约为1,877.6亿美元,受益于全球老龄化、诊疗升级以及创新药“专利断崖”,机构预计全球原料药市场将以6.6%的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8年的3,125.6亿美元。从原料药供给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中国、印度、美国、欧洲及其他地区。

  我国原料药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原料药生产国和出口国,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我国目前能生产的原料药多达1,500多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总体运行平稳,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4.8%,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15.2%,比2020年加快18.9%。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重点跟踪的104个化学药品2021年实际出口102个品类,出口金额比上年增长22.0%。其中:化学原料药出口70个品类,出口数量增长5.0%,出口金额增长22.2%;2021年化学原料药占化学药品出口金额的66.1%,与上年持平。

  从生产能力来看,2013-2017年,我国化学药品原料药产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从271万吨增长至347.8万吨,年复合增长率6.44%;2018-2019年受环保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产量为282.3万吨和262.1万吨,分别同比下降18.83%和7.16%。2020年,化学药品原料药产量为273.4万吨,同比增长2.7%,开始恢复增长。2021年产量回升至308.6万吨,同比增长12.87%。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2年1-8月,中国化学药品原料药产量为221万吨,较2021年同期增长34.35%。

  在医药行业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原料药项目审批严格,行业进入壁垒不断提高,运营规范、拥有稳定市场份额的原料药优质企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全球化学制剂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9,059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10,042亿美元,受市场下行影响,2020年市场规模小幅下降为9,652亿美元,2016-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0%。目前化学药物在全球药物整体市场中占比最大,为74.3%,2021年全年全球化学制剂市场规模约10,18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

  随着国内需求和出口量不断增加,我国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我国化学药品市场规模达8,352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98%;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估,2021年我国化学药品市场规模达8,834亿元。在居民收入持续提升、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逐渐健全及政府医药卫生支出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药物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发展迅速。

  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在原研药专利过期之后,仿制药即可上市销售,并通过市场竞争有效降低药品价格,降低患者负担。1984年,随着《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修正案》(即Waxman-Hatch Act)的通过,美国仿制药的发展迎来转折点,该法案在刺激创新药发展的同时,简化了仿制药的上市申报程序,仿制药无需重复专利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只需通过参照相应原研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即可上市。此外,该法案积极鼓励仿制药企业进行首仿申报。得益于以上鼓励政策,美国仿制药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

  据Evaluate Pharma预计,2020年至2024年间,合计将有近1,600亿美元销售额的专利药到期。按照仿制药价格约为专利药的10%至20%计算,近5年仿制药的替代空间大概为160亿至320亿美元。大批专利药到期将会刺激仿制药市场持续增长。IQVIA的研究显示,2009至2018年十年间,美国仿制药(包括品牌仿制药和非品牌仿制药)在整个处方量中的占比从75%稳步上升至90%。全部处方中有仿制药可选的比例从80%上升至92%,仿制药处方量在全部有仿制药可选药品处方总量中的占比则从93%上升至97%。美国总体仿制药市场规模自2014年以来稳步增长,2020年美国总体仿制药市场规模达到了1,190亿美元。

  我国同样是仿制药使用大国,仿制药是我国医药市场的主导力量。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有4,460家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在2020年获批生产的化学药物中,创新药有14个品种,而仿制药有722个。在获批生产的化学药物中,仿制药占比为98.1%。

  截至2020年底,我国总体仿制药市场自2014年以来保持稳步增长,2020年市场规模增长至 1,174亿美元,预计 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 1,377亿美元。

  此外,从FDA的仿制药文号上看,近三年美国仿制药文号审核加快,尤其是印度药企的仿制药文号获批数量持续增加。2010年至2019年,印度药企获批仿制药注册申请(ANDA)数量占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全部批准数量的35%以上。仅印度太阳制药一家,获批ANDA的总量就已超过400个。

  相比之下,我国药企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2006年至2010年,我国药企在美ANDA仅注册成功6个;2010年至2014年,我国制剂年均在美获批ANDA数量也仅为20个左右。自2015年开始,该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0月,我国共计70家制药企业已在美国获得333个产品的ANDA批文,占全部ANDA批准产品的26%。

  较之于传统的化学制剂,生物药具有靶点更明确、药效更强、毒副作用相对较低的特点,成为未来医药领域的发展热点和重点。根据Evaluate Pharma统计,2010年至2018年,全球生物药品的行业占有率已从18%上升至28%,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受到病人群体扩大、支付能力提升、临床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的驱动,未来生物药市场增速将远高于同期化学药市场。

  对中国市场而言,在医疗保健支出增加、研发能力增强、政府政策积极变革及资本投资增加的推动下,过去数年国内生物药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报告指出,2016年至2020年,全球生物药市场从2,202亿美元增长至2,97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7.8%;而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1,83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457亿元,2016年至2020年复合年增长率高达17.1%,增速远超全球。

  同时,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市场对生物药的需求持续增加;加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国内的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有望继续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报告预测,2025年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达到8,116亿元,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8.6%。

  受一致性评价工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强质量监管等因素影响,医药行业在供给端将控制现有药品品种乃至现有药品生产厂家的数量,从优化存量品种以及优化存量厂家的角度净化行业,优化竞争环境,实现减少医药领域低端供给和无效供给,实现去产能;同时加强对企业研发的指导,加快审评审批,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创新。

  在需求端,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等,行业需求将保持持续上升态势。

  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药品集中采购提出纲领性实施意见,旨在推动解决此前试点药品在“4+7”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地区间较大价格落差问题,使全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试点药品。全国范围内进行药品带量采购的改革格局已基本奠定。

  在以价换量、带量采购在药品品质确定的背景下,有利于药价下降。从短期来看,带量采购将会对行业产生负面冲击,带量采购将深度促进仿制药行业进行内部整合,未来仿制药市场将进一步集中,具有高水平生产能力的大型药企将占据主要的产品市场。长远看,广大低端仿制药企业要么去研发利润率高、价格稳定的原研独创药,要么通过并购活动向大型药企靠拢并抱团取暖,要么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但长期来看,这将推动产业升级,由仿制向创新转型。

  我国人口的老龄化有加速迹象。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比上年增加99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突破2亿人达到20,056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我国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5.1%,从目前平均每6个人中1个老人,快速变为平均不足3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届时,我国老龄化水平将比世界平均值高13.8%,我国将跻身于世界高度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未来老年病、慢性病用药的市场需求依然较大。

  《“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构建生物医药新体系,把握精准医学模式推动药物研发的趋势性变化,立足基因技术和细胞工程等先进技术带来的性转变,加快新药研发速度,提升药物品质,更好满足临床用药和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需求。

  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对生物医药这一新兴产业展开大力扶持。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0-2025年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将以17.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2025-2027年,将以18.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2027年,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0,180亿元。

  公司产品的上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及部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行业,为公司提供化工原料以及部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业的关联性主要体现于基础化工行业的发展情况影响本行业的采购成本,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也对上业产生促进作用。

  公司的产品涉及原料药(含中间体)以及制剂,对于原料药业务,其直接下游主要是医药制造企业,对于制剂业务,其直接下游为医药流通企业,对于医药制造行业整体而言,其最终下游为医院、药店等医药销售终端和患者。下业对公司所处行业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了医药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拥有丰富的化学合成资源,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医药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基本能够自主配套,只有少部分需要进口。

  我国化工原料和医药中间体行业已进入成熟期,进入壁垒较低,市场竞争激烈,但随着近年来环保合规压力的加大,化工原料和医药中间体行业呈现行业集中的趋势,小型企业因为其环保措施不达标面临停产风险,大型企业因其较为完备的环保措施获得更多市场机会,从而获得较高的溢价能力,加之上游企业本身环保投入的加大,因此上游产品价格近年整体略有上涨。

  制剂行业是原料药行业的下业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登录入口,制剂行业的发展尤其是人们对药物需求的增加对原料药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A、人口数量持续增长、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以及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得药物需求大幅增加,相应的原料药的需求也会大幅提高

  人口数量及人口结构是药品需求的重要影响因素。随着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平均寿命的提高,全球老龄化趋势明显,对药物的需求大幅增加,相应带动了原料药的发展。另外,各国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将刺激药物需求的增加,从而促进原料药行业的发展。

  一方面,大量原研药专利到期吸引仿制药厂商研发通用名药物。根据Evaluate Pharma的研究报告显示,2020-2024年将有接近1,600亿美元销售额的原研药品专利到期,为仿制药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鉴于仿制药的价格远低于原研药,各国政府为控制庞大的医疗费用支出,纷纷将仿制药纳入社会医保体系,仿制药需求激增,将直接带动对原料药的需求。

  一方面,人口数量的增长、老龄化的提高、各国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驱动着药品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作为制剂下业的医药流通企业和医院、药店等医疗销售终端也对制剂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医药流通企业在产品流通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起到调节供求矛盾和承担市场风险的作用;医院、药店等医疗销售终端是医药产品最主要的流通渠道和交易场所,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保证患者享有安全有效的医药产品。

  对于医药流通企业,随着“两票制”的推行,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两票制,即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从而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因此对于经销商在全国或某个省市的配送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一些地区小型医药经销商面临被大型医药经销商替代、并购的风险。制剂企业的直接客户通常为医药流通企业,随着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对于制剂企业而言,其直接客户的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对于药店、医院的医疗销售终端而言,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控,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从药品采购及支付端对药品采购、报销支付进行更为严格的管控,药品降价压力明显,对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医药行业从运营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两大类。其中医药工业可分为七大子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化学制剂制造业、生物制剂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卫生材料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中药饮片制造业。医药商业可以粗分为批发与零售部分。批发又可以细分为面向经销商的分销和面向终端的纯销业务。零售则主要面对城市药店、乡镇卫生站等,主要通过跨区域扩张、连锁获得对医药工业或上级商业的议价能力,体现规模效应。

  我国医药制造业市场规模大,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整体激烈,整体集中度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国医药制造业企业单位数为8,815家,生产同一类产品的企业数量众多,企业间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从企业规模看,行业内大、中、小型企业呈金字塔形分布,小型企业居多。

  随着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医药制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更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的销售收入占比均在48%以上,对于目前国际仿制药及原料药主要公司而言,为充分利用其原料药的成本及质量优势,通常会采用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业务策略,因此对于公司的国际原料药及国际制剂业务而言,其竞争对手存在较大程度重叠,主要系Teva、Sandoz、Viatris等国际性制药巨头及Sun等印度制药企业。

  Teva成立于1901年,总部位于以色列佩克提克瓦市,全球第一大仿制药巨头,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及地区。Teva在全球拥有约51,800名全职员工。Teva执行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其生产约300种原料药,其在美国出售超过1,800种规格、500种仿制药。近些年由于仿制药产品的降价压力增大、FDA审批ANDA的速度加快、仿制药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原因,Teva在美国的仿制药业务受到持续影响。

  Sandoz是诺华(Novartis)旗下的仿制药业务公司,系全球前三大仿制药企业,总部位于德国霍尔茨基兴,全球雇员超过26,000人,拥有超过1,000种分子的仿制药物,除传统化学仿制药外,Sandoz同样积极拓展在生物仿制药领域的业务。2006年,Sandoz将全球首个生物仿制药生长激素Omnitrope/Somatropin引入欧盟,在审评过程中与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推动了欧洲生物仿制药法规的建立,成为早期奠基者之一。

  Viatris于2020年11月由Mylan和辉瑞旗下业务部门辉瑞普强合并而成,是世界上最大的仿制药制造商之一。Viatris已获批准的产品组合超过1,400种,覆盖一系列关键治疗领域。通过整合两家企业的优势,Viatris在全球拥有约45,000名员工,遍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

  Sun成立于1983年,全球总部位于印度孟买,在全球拥有约3万名员工,于1996年进军美国市场,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其在美国仿制药领域的市占率逐渐提高,2015年,其与印度仿制药巨头Ranbaxy Lab合并后,成为印度第一大仿制药公司。目前业务遍布全球150余个国家及地区,生产超过2,000种产品,产品线覆盖了原料药及化学制剂产品。

  海正药业始创于1956年,位于浙江台州,主要从事创新药、生物药、仿制药和高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涵盖抗肿瘤、抗感染、心血管、内分泌、免疫抑制、抗抑郁、骨科等若干个治疗领域。

  华北制药于1953年筹建,1958年建成投产,1994年华北制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华北制药主要产品涉及化学制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维生素及营养保健品、现代中药、生物农兽药等领域,治疗领域涵盖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肾病、抗肿瘤及免疫调节类等。

  华润双鹤始创于 1939年,原为部队药厂,1949年更名北京制药厂,1997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涵盖新药研发、制剂生产、药品销售、制药装备及原料药生产等方面。

  国药现代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成立,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现代制药的产品涵盖全身用抗感染、心脑血管、抗肿瘤及免疫调节剂、中枢神经系统、激素、泌尿生殖系统、消化道和新陈代谢、呼吸系统等治疗领域,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注射剂、颗粒剂、混悬剂、栓剂和软膏剂等30多种。

  美诺华创立于2004年,总部设于浙江省宁波市,2017年4月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和成品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公司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核心品种为缬沙坦、氯沙坦、氯吡格雷、培哚普利、瑞舒伐他汀钙、阿托伐他汀钙、普瑞巴林等多个产品。

  京新药业成立于1990年,主要从事化学制剂、传统中药、生物制剂、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

  公司以特色原料药及高级医药中间体为发展起点,在做大、做强特色原料药产业的同时,将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的制剂领域延伸,拥有了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优势,从仿制药到创新药、生物药、细胞治疗等品类齐全,且具备研产销相对闭环的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优势。

  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两大产业链日趋成熟,尤其是在国内已形成年产220亿片固体制剂生产能力,并已通过欧美cGMP认证;拥有抗肿瘤固体制剂车间、水针车间及针车间。同时,公司具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优势,使公司具备强大的供应链保障能力。2016年,公司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收购了夏洛特工厂(年产70亿片)用于美国市场管控类药物及政府订单等业务的生产,实现了在美国布局生产基地的战略。

  公司作为全球心血管系列原料药的主要供应商,规模化的产能优势为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各地提供了强有力的供应保障。近年来,公司在中枢神经系列、抗感染系列、抗糖系列等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方面加速技术转化落地,进一步丰富了原料药产品管线。同时,公司加快推进原有厂区技改项目和新厂区产能建设,为公司现有产品系列市场扩容和新产品发展提前做好产能布局。

  华海创新科技体系包含“两大中心三大体系”(两大中心为全球注册中心和集团科技管理中心;三大体系为创新研发体系、工艺开发体系和临床研究体系),并形成了以华海美国为前沿技术信息平台,以上海张江研发中心为自主仿创平台,以临海总部技术中心为基础技术创新和科技转化平台的创新体系,以湖北武汉研发中心为抗病毒药物研发平台,具备固体缓控释、复杂注射剂、难溶药物增溶、首仿和挑战专利产品等高端仿制药以及生物药、创新药的研发能力,并设立了杭州、南京研究院,开展复杂制剂和改良型新药开发,有效实现了信息、人才、技术等研发资源的互动与整合。同时,积极搭建高技术壁垒的先进的制剂技术平台(如透皮贴剂、脂肪乳、纳米混悬、口服乳剂、软胶囊等),搭建多特异性抗体平台,基于该平台技术,公司已有多款创新多抗分子进入不同的临床开发和临床前研究阶段,为公司研发由“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变奠定技术基础。

  生物药研发:公司生物药版块已建成一体化大分子药物研发平台覆盖抗体发现、CMC、中试生产、临床试验及注册等全生命周期研发体系,并成功自主研发了以治疗肿瘤与自身免疫领域疾病为主的多个单抗、双抗、融合蛋白等具有竞争力和差异化优势的创新大分子药物。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总共有超过20余个在研项目,其中11个在临床试验阶段。多个重点项目,包括具有差异化临床价值的白介素17A单抗项目的II期临床试验,国内首家抗白介素36R的单抗项目I期临床试验,双靶点抗PD-L1/VEGF的肿瘤新药项目的I/II期临床试验都在快速推进。生物药版块积极布局管线内外联合用药探索扩大临床适应症,早期研发聚焦于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疾病领域,包括肺纤维化、红斑狼疮、硬皮病等,同时,围绕生物药新项目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确保核心资产的全方位保护。

  小分子新药研发:聚焦心脑血管、精神神经、肿瘤、免疫代谢领域,目前共有10余个在研项目,已申报发明专利13项,获得4项专利授权。未来将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合作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利用多方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品种引进和项目开发,实现创新突破。

  仿制药研发:已形成临海、上海、南京、杭州和美国等多地研发机构,国内市场以集采为导向,以“难、偏、新”品种为立足点,提升研发速度和效率,打造高技术壁垒制剂技术平台,如软胶囊、热熔挤出、透皮贴剂、纳米混悬、脂肪乳和缓释凝胶等,多个平台已具备研发和生产条件,可实现难溶药物增溶、靶向和长效药物递送;美国市场专注于抢首仿、挑战专利、高技术壁垒产品的研发。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国内制剂已获得药品批文105项;美国制剂已获得ANDA批文84个(不包括暂时性批准)。

  原料药研发:坚持“难+偏”的战略发展方向,强化选题立项原则,统筹研发力量,充实研发项目管线,目前在原料药研发平台的项目有50余个,并持续推进多元化特色技术平台的建设,包括绿色酶催化与微生物发酵平台、工艺安全评估平台、微通道连续反应平台和晶型研究平台等;推进建设反应自动化和工艺模拟平台和过程分析技术平台,打通小试研发和工业化生产衔接的难点和堵点,提升研发项目向产业化落地效率,力争打造领先的原料药工艺开发平台。

  十余年来,华海坚持不懈的开发国内外市场。作为国内制药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先导企业,公司对标美欧标准的高端定位、国际认证齐全以及逐步成型的全球市场布局,有利于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中抢得先机,占据主动。2012年,公司收购美国药品商业流通公司SOLCO(寿科健康),构建自主营销渠道。现已在美国市场形成包括自主销售、大批发商、终端连锁店和商业公司等多渠道的营销体系,销售网络基本覆盖美国大中型药品采购商,主要客户覆盖95%的美国仿制药市场,华海品牌已被美国主流市场所认可。同时,公司在全球设立了近20个海外办事处,并在美国、德国等地设立了子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销售网络的建设。在国内,制剂销售产品线主要包括心血管系列、中枢神经、抗病毒、抗抑郁与抗精神系列等产品。截至目前,公司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产品共60余个,销售区域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涉及33个制剂产品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及国采协议期满各省市接续”中中选。

  作为中国医药国际化先导企业,公司始终秉持“重视质量就是对生命负责”的质量理念,持续贯彻“质量为本、客户优先、改进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结合监管法规要求及自身产品类型特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顺应国内外监管法规政策升级,不断接轨国内外发展和监管新形势,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凭借坚实的软硬件基础和勇于创新的表率精神,成为全浙江省首批三家药品生产智慧监管“黑匣子”工程试点企业之一并持续升级,不断增加集采品种实现线上监管,进一步保障了药品生产安全。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公司一直重视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体系全球化、现场管控精细化、质量管理常态化、合规文化稳固化”落入公司质量管理十四五规划并推进落实。每年在质量体系优化、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落实多项举措并及时分析总结,同时通过每年的“质量月”活动不断营造质量氛围,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打造质量标杆。

  公司秉承“开放、合作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登录入口、共赢”的人才理念,以人才的“选、育、用、留”工作为核心,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以人才聚焦为基础,构建了“创新多元”的引才渠道;以人才成长为本位,搭建了“量身定制”的发展平台和多层次的薪酬激励机制,并持续优化内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工作质量。

  公司目前拥有国家引才计划专家15人、浙江省引才计划专家22人、海外背景的高层次人才100余人、硕博人才800余人,形成了覆盖生物药、化学创新药、细胞治疗、仿制药和化学原料药的强大研发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团队架构,通过丰富的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团队的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内部构建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统筹布局、集中采购,协助各分子公司产能工作,实现分子公司采购品种性价比最大化,产能利用比最大化,实现从单纯的采购管理体系到现代管理模式的大供应链管理体系。一方面,协助分子公司生产运作,跟踪各分子公司的产销计划,根据销售和产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做好供应链管理系统的统筹布局工作,满足生产需求,及时交付客户订单,提高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随着公司ERP系统的稳步推行,大力提高资源调配效率,总部集中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大供应链体系的管理能力。此外,公司对关键物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关键物料供应商三家及以上,落实供应商每年度的EHS、质量审计,全面提升供货质量,确保公司关键物料的可持续供给;同时,公司加强寻源降本工作,建立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外部资源,不断加强公司产品的成本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主营医药制剂、原料药业务,形成了以心血管类、精神障碍类、神经系统类、抗感染类为主导的产品系列,与全球超千家制药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产品销售覆盖106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坚持华海特色,持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推进制剂全球化战略,完善和优化制剂和原料药两大产业链,深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速生物药和创新药领域的发展,积极落实保健和功能性食品的战略布局。

  化学制剂方面,公司产品覆盖了心血管类、精神障碍类、神经系统类、抗感染类等治疗领域,主要有缬沙坦片、氯沙坦钾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盐酸多奈哌齐片、左乙拉西坦片、拉莫三嗪控释片、安立生坦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等。

  生物药方面,公司产品管线以肿瘤与自身免疫为主,眼科、呼吸等其他方面为辅,目前有在研项目20余个,其中11个项目在临床试验阶段(其中包含全球首创的双靶点抗肿瘤新药项目)。

  原料药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心血管类、精神障碍类、神经系统类、抗感染类等特色原料药,公司心血管类原料药主要为普利类、沙坦类药物,是全球主要的普利类、沙坦类原料药供应商。精神障碍类及神经系统类原料药主要为帕罗西汀、左乙拉西坦、普瑞巴林等。

  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采购工作。集团采购管理中心有四大主要职能,分别为:供应保障职能、商务管控职能、公司参谋职能、现场服务职能。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外购原料药、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和试剂等,其中制剂的活性成分原料大部分由公司自行生产供应。公司大宗或大额物资实行公开招标模式采购,由多家合格供应商提供报价,公司从质量、技术、服务、价格四个维度进行考核后选择。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新供应商从EHS、GMP、供应保障及价格等度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此外,公司会按照GMP规范要求对关键供应商进行定期现场审计,根据考核及审计结果,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会进行及时的更新调整。

  公司原辅料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及仓贮备料情况制定,由各区块采购部负责执行,公司仓库管理部、生产部及区块采购部会就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仓储情况进行定期沟通,根据外部需求及内部实际情况,对采购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营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做好产能和物料安全库存准备,按产销计划衔接实施订单管理;制造部按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各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环节中,运营部门负责订单跟踪;制造部门负责资源协调并保障生产进度;生产车间按照cGMP、EHS规范有计划组织生产;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分析检测;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并对生产全过程监控,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订单按客户要求按时交付。

  主要有两种生产模式。第一,对于公司的大宗原料药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符合GMP要求的基础上,产品安排在专用车间进行生产。通常情况下,公司会根据产品年度需求预测量及分月度销售滚动计划进行产销衔接,由生产运营部制定和下达生产计划并组织车间生产,保证合理的产品库存。此模式可以确保产品在相对合理的库存水平下,保证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和生产计划的可控性。第二,对于市场需求量较小的特色原料药产品,在符合GMP要求的基础上,产品一般安排在多功能车间生产。由于多个产品切换涉及到设备清洗和改造、员工培训等,非生产工时较多,切换成本较高,所以对该类产品的生产模式,一般根据销售部门预测的年度需求量并结合产品稳定性等情况安排产线、人员及原料采购,通过一次性生产备足库存,满足在手订单及未来1-2年的需求,从而减少产品换产频次,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在整个生产环节中,生产运营部门负责订单跟踪、资源协调并保障生产进度;生产车间按照cGMP、EHS规范有计划组织生产;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分析检测;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并对生产全过程监控,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订单按客户要求交付。

  定制化生产的主要形式有:合同定制生产、合作研发与生产。根据客户需求和合同约定,组织生产资源,按交单计划组织生产,保证及时交单和合理库存。

  公司原料药的销售市场按照药政法规严格程度大体可以分为药政市场和半药政/非药政市场。药政市场主要包括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非药政市场国家也在提高药品的准入门槛,药政和非药政市场的差距逐渐缩小。公司特色原料药的销售渠道如下图所示:

  公司自2000年开始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自营进出口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主要包括欧洲、美国、东南亚、拉美等区域。为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不同客户区分对待的方式,加大自营出口销售比例,目前自营出口已成为公司最重要的出口方式之一。

  公司部分业务是借助于国内外的贸易公司和中间商进行的,公司与许多专业的贸易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市场能力为公司带来客户资源,但鉴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公司也会与终端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华海国内制剂销售始终秉持着“以销售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核心理念,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为目标,围绕销售总体规划,实施多元化销售结构和营销模式,着力市场问题导向和销售裂变,持续推进“渠道拓宽做深、终端渗透下沉、管理细化增效、执行落地到位”的销售策略,不断立足实践、创新求变,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助力国内制剂销售新发展。

  公司通过境外研发子公司普霖斯通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和注册制剂产品,并通过境外销售子公司寿科健康自营的销售队伍和分销渠道销至最终客户。

  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普霖斯通公司与境外公司合作,双方按合同共同分担研发费用和风险,共同注册制剂产品,公司按合同对定制化生产的合作制剂产品,通过寿科健康在美国销售,所有合作产品的费用和利润由双方共同分担和分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共拥有76处已办妥权证的不动产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71,966.7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46,031.77平方米。境外房屋产权共2处,建筑面积合计28,319.17平方米。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共计63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商用及供公司员工居住等用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商标注册证275件,其中境内注册商标270件,境外注册商标5件,均在有效期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取得专利599项,其中境内专利488项,境外专利111项。境内专利中发明专利327项,实用新型专利158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76处已办妥权证的不动产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171,966.74平方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3处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面积合计为60,712.61平方米。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7,980万美元,注册地为美国,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华海美国拥有七家子、孙公司,其中包括六家境外公司华海研究院、普霖强生、普霖斯通、寿科健康、夏洛特工厂和Wood Park Properties LLC,及一家境内公司普霖贝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6,214.60万元,净资产为 12,196.1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41,727.03万元,实现净利润-14,274.17万元。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6日,注册资本为1,998万美元,注册地为德国,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283.00万元,净资产为2,072.17万元;2023年未产生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231.16万元。

  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己任,以满足企业高速健康发展和员工利益共享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产品和业务的结构性调整为主线,坚持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展并举,统筹发展和合规之间的平衡,强化产业链全方位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化的集团管控运营体系,全面推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实现经营行稳致远、管理务实创新、文化守正出奇、品牌深植人心。

  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专注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和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垂直一体化、标准高起点、质量成本领先和强研发投入“四大优势”,强化技术、市场、管理、资本运营、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设“六个创新”,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拓展,做强化学药主业,做大生物医药新业,择机进入大健康等新兴领域,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和产品族群,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外双循环互促互动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规模做强实力,进一步树立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的美誉度,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极具特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跨国制药企业。

  整合和组建高效、团结、专业的研发团队,健全优势互补的“两中心三大体系”(全球注册中心、集团科技管理中心;创新发现体系、技术工艺体系、临床研究体系);加速新产品研发步伐,统筹项目管控,推进药物研发和成果转化模式提升,加快新产品快速上市。

  紧紧抓住原料药+仿制药的高速发展期,聚焦重点研发领域,紧密接轨国际先进水平,以临床短缺和市场保障需求为导向,以大品种和潜力品种为重点,以专科药、短缺药、应急药为侧重,加大仿制药和首仿药的开发,打造具有抗风险能力的梯队产品结构布局,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体化产品管线、全力扩展和夯实全球营销体系,打造全球战略运营生态圈

  以全力扩展和夯实全球营销体系打造收入增量为目的,坚持以裂变的思维和方法,打造面向全球的战略运营生态圈,以原料药和制剂两大产品群为重点,提增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位势和份额。

  围绕推进全球化布局、加快创新研发、加强项目建设、加大产业链合作、丰富产业集群等战略规划,加强投资领域的深度拓展,以创新投资和价值投资为核心,通过对产品、技术、产能等高精尖特的投资、并购、合作等,构建外延领域发展基础。同时积极引入外部资源,深化子公司股改和股权激励,促进研发创新型子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提升内生式创新源动力。

  以建立现代化、国际化集团公司为目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强化GMP、EHS体系合规前提下,打造逐级控制、层层负责的安全合规、运营高效、成本可控的生产体系,实现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低能耗的集约化、现代化生产;增加知识产权意识,建立系统化的面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构建全面系统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和机制,打造一支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创新团队,健全公司发展的人才保障体系。

  (1)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项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股权投资。2022年11月,公司以1.2亿元认购君实生物新发行股份,取得君实生物0.23%的股权。君实生物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系科创板上市公司(688180.SH),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与开发、大规模生产和商业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0.23%。

  目前公司生物药产品管线以肿瘤与自身免疫为主,眼科、呼吸等其他方面为辅。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奥泰生物深耕自身免疫和肿瘤领域的大分子生物创新药的自主研发,已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超过40件。同时,华奥泰生物与君实生物于 2019年已经就贝伐珠单抗(含非小细胞肺癌和结直肠癌)(项目代号“HOT-1010”)的后续研发、生产、上市及销售开展合作;于2023年1月与君实生物控股子公司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的公司—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委托生产及供货协议》,双方就创新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的生产与供应建立合作。

  综上,公司投资君实生物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生物创新药领域的布局,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作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304.17万元,占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50%、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5%,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已按1.2亿元出资金额相应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和应收出口退税等,均为日常经营往来所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及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和预付再融资中介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被投资单位 金额(万元) 持有被投资单位比例/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投资时点 投资目的

  临海海盛开展新药研发项目及相关战略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海海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基金丹阳海盛,主要从事医药健康行业的股权投资、新药研发项目投资以及战略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丹阳海盛分别投资了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善生物”)和广州领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晟医疗”)。

  1 致善生物 2018.1 1.99% 传染病、遗传病、肿瘤等方面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是

  2 领晟医疗 2018.7 3.43% 欧洲创新药物的合作与引进,适应症覆盖肿瘤、骨科、疼痛和消化科等 是

  综上所述,临海海盛和丹阳海盛共同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平台,其对外投资主要为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在前沿医药领域的布局,提高公司在医药新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对临海海盛和丹阳海盛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utilex主要从事T细胞治疗和免疫相关抗体的研究和商业化开发。IVIEW主要专注于眼科、皮肤科和耳鼻喉科的药品研究、开发、生产、经销用药;ELPISBIOPHARMACEUTICALS主要从事细胞治疗和生物治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Apeximmune Threapeutics Inc主要从事细胞治疗和生物治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脂质体等高端制剂的研究和开发。

  Eutilex、IVIEW、ELPIS BIOPHARMACEUTICALS、Apeximmune Threapeutics Inc和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医药新领域及前沿技术领域的布局,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台州华耀主要从事售电业务,配电网运营,能效管理服务等。公司投资台州华耀有利于公司在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布局增量配电网业务,同时有利于公司在医药小镇建设项目的投资、建造及运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湖北华海共同药业主要从事睾酮原料药、黄体酮原料药及无菌粉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投资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拓展和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临海市求知安全培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危化领域安全培训服务。公司投资临海市求知安全培训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技能,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被投资单位 金额(万元) 持有被投资单位比例/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投资时点 投资目的

  2015年4月,公司收购长兴制药65%股权,长兴制药的主要业务为中成药制剂、生物酶催化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本次收购主要为提高公司在生物酶催化领域的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特色原料药业务的成本和环保优势。在公司收购长兴制药前,长兴制药已持有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2%股权。公司被动取得了该部分股权,前述被动取得的股权投资系财务性投资。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清算中。

  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为5.54万元,占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3%、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007%,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36,731.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金额(万元) 持有被投资单位比例/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投资时点 投资目的

  注:此处持有份额数为公司认购的份额,公司每年根据该基金的投资进度陆续实际缴纳认购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出资5,228.23万元。

  Vivo Panda,LLC设立的Vivo PandaFund,L.P基金主要投资于有潜质的美国和大中华地区早期阶段生命科学技术公司股权和孵化项目等。公司认购基金份额主要目的是为公司接触早期阶段生命科学技术公司股权和孵化项目等提供机会,该笔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多禧生物致力于抗肿瘤领域的靶向创新药物的研发,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公司对其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盟科”)主要从事新型抗耐药菌感染药物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的研发和生产;领晟医疗主要从事欧洲创新药物的合作与引进;Aurealis Therapeutics AG(以下简称“Aurealis”)主要从事基于合成生物学的多因子基因疗法开发。

  公司投资上海盟科、共同药业、领晟医疗和Aurealis主要基于对上海盟科、共同药业、领晟医疗和Aurealis技术水平和产品的认可,为公司与对方的后续合作建立良好基础,有利于公司未来在相关领域的布局与拓展,该四项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深圳市星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环境”)主要从事以危废和工业固废废物处理处置为核心的环保工程、水环境治理等环境服务业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危废等污染物,星河环境所从事的环境服务业务能有效帮助公司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等污染物,有助于加强双方跨领域资源共享合作。2021年以来,公司持续委托星河环境控股子公司乌兰察布市蒙中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贵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废、固废等污染物。2023年,随着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建成,公司已逐步与其开展合作,得益于地域的便利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的协作。公司投资星河环境有利于公司跟危废处理商的合作稳定性,确保生产过程中危废的处理,但因其主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有所区别,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投资星河环境的时间为2021年1月,投资金额为2,074.6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11%、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26%,故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11,384.3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1%,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同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的适用意见,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

  2022年8月29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5月15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11月9日和2023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自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2年2月28日至今),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公司已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调减。

  根据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2021年12月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根据工信部等九部门2022年1月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进一步开发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和装备,提升关键核心竞争力,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不断强化体系化制造优势。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加快发展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门槛高的特色原料药新品种以及核酸、多肽等新产品类型,大力发展专利药原料药合同生产业务,促进原料药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依托原料药基础,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鼓励抗体药物、新型疫苗等生物药产业化技术开发,发展产业竞争新优势。”

  以上各项政策和规划的提出,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同时为我国大力推进生物创新药、特色原料药发展定下基调。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及扶持下,未来我国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有加速迹象。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约2.01亿人,较上年新增约995万人;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14.20%,较上年新增0.7个百分点。

  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5.1%,老龄化水平将比世界平均值高13.8个百分点,我国将跻身于世界高度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未来老年病、慢性病用药的市场需求依然较大。

  根据工信部等九部门2022年1月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开展‘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引领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强信息技术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增强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基于信息化的智能制造既是企业需要提高自身效率及制造水平的内在需求,也是我国政府对于企业提出的外在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研、产、销为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坚持华海特色,完善和优化制剂和原料药两大产业链,深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加快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速生物药和新药领域的发展。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将提高公司信息化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加强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国内需求和出口量不断增加,我国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市场规模也在持续扩大。在居民收入持续提升、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逐渐健全及政府医药卫生支出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药物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发展迅速。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公司把握化学药品制剂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提供保障,契合公司制剂业务快速发展趋势,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可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适当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效保障公司在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148,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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